三二零 特殊会面源于素养,歌醉人间提前踩点

    《历劫之九世花璟末》电影片场第299场第1场次——特殊的一场会面,逼得他要飞蛾扑火。

    得到了于家辉有可能已经回到双福市消息的小林子和市纪委王振华主任,都有了同一个目标——尽快找到于家辉。

    所以,于家辉家门口、白珍珍娘家门口,以及白珍珍的水果摊、妞妞学校门口,都成了他们蹲守的地点。

    即使他们不换眼睛的盯着,不断时间的蹲着,就是于家辉本人从他们面前通过,他们也守不到于家辉。

    小林子其人在王振华主任这里是早已挂上号了的,调查他、跟踪他是他们几人的工作任务。

    此刻,站在马路对面的王振华,看着小林子在白珍珍娘家的那片地方转着圈圈,他在思考着一些问题小林子为什么急切地要找到于家辉?结合小张他们反馈回来的信息,他们好像很怕林兴安知道于家辉回来的消息,他们和于家辉到底搞什么鬼?

    不管他们之间的捣了什么鬼,他下定决心不管有多累,一定要在小林子他们之前找到于家辉,找到了他,才能找到失踪已久的白世雄,武墨书记也能早早回来。

    可是,戏剧化的一场相遇就在正午时候发生了。

    这天,阳光明媚,于家辉又一路捡捡拾拾卖卖地转悠到了白珍珍家门口这一区域。

    他照旧在白家斜对面的商店那一溜,顺着墙根铺上纸箱子就坐下了,他十分想念的老妈妈还没有出来晒太阳,他已经连着几天没有来了。

    于家辉以纪委工作人员出身的灵觉、敏察也在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众人······

    『看到了一个熟人?』

    那个在棋摊子上围观,背向着于家辉,时不时地用眼睛瞟着白珍珍家门口的那人,即使把他烧成灰,于家辉也认得——小林总跟前的小红人,和大壮放了自己一马的小林子。

    这个小林子,看在于家辉的眼里,是曾经的恩人与战友。可是,此刻,他于家辉要是一个不小心让他认出来,自己就是他要毁尸灭迹的对象。

    『他闻风而来了,难道他们知道自己回来了?除非······他们去过丛山表姐那里。』

    现在的于家辉改头换面、毁容易容,不会通神通灵的一般人,是发现不了他的。他现在行事全在暗中,有一定的隐秘性。

    于家辉腿伸长,大大咧咧地,堂而皇之地就在那里坐着,谁会想到要找的人就在路边,就在眼前啊?

    『咦,那是谁?呵呵······又是一个老熟人。』

    于家辉看到的这位,的确是位老熟人了,他和自己一个单位待了七八年了,他手里拿着一瓶水,边喝边侦查着出现在白珍珍家门口的这些人,当然······他的眼睛也投向了远处的小林子。

    『他也是为了找我而来?还是跟踪小林子?』

    于家辉也不紧张,因为当初的自己已经死了。他看到了王振华主任,只是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当初,还没有遇上林兴安的时候,自己和他一样意气风发,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可是,现在,他还是那样处事有度、做事原则。而自己,混得没了生路。不好,他朝自己走过来了······

    『怎么办?墙根赶紧裂个缝吧!让自己躲进去。』

    于家辉紧张极了,眼瞅着这个王振华朝自己是一步步地逼近。他的手心里冒出了黑汗,头上三股子脏水直流。

    然而,他想多了——

    “给,空饮料瓶,我见你的担子上挑了不少呢!”

    『虚惊一场!』

    王振华主任把一个空饮料瓶递给而不是扔给于家辉,体现出了良好了个人修养。他还关心地问

    “看你头上也冒汗,怎么这么热,渴了吧?来,我包包里面有一瓶水,你喝着!”

    王振华拧开了瓶盖,递给了他,然后蹲在他的身边问

    “大哥,跟你打听一下啊!你见斜对门这家,有个小女孩,这几天她爸爸回来了吗?有没有出进走?”

    『你在向我打听我吗?』

    于家辉边喝水边摇头,王振华觉得是位哑巴流浪汉吧,唉——了一声,站起来朝他挥挥手,又在远处溜达去了。

    于家辉看着这两人,感觉自己要加紧行动了,他想了一个无异于“飞蛾扑火”之法。不过,他还在进一步的筹谋中。

    这天,小林子、王振华肯定是等不到于家辉了,虽然他们就在于家辉眼皮子底下溜达。

    王振华认识小林子,当然也看到了小林子。若不是小张他们反馈回来的信息,王振华主任一定认为是林兴安偷藏了于家辉,想瞒过众人。碰巧又遇到于家辉是个不听话的,私自跑回来了,林兴安想对他采取措施。

    而现在看来,小林子、大壮二人有事瞒着林兴安,而且是很怕林兴安知道似的,怕什么咱给他来什么······

    在等着于家辉露面的王振华主任,一边等,一边在筹谋如何在林兴安那边捅破这层窗户纸?

    这天晚上,于家辉准备实施他在艰难、漫长的回家之路上,预谋的一件事。

    站在一家宾馆房间里的于家辉,已经不是往日的流浪汉了,一身豪富所穿的华丽西服已经穿在了他的身上,头发是在理发馆特意修烫过的,依旧披散下来,但是配着这身外套,就有艺术人的个性,有钱人的任性,再戴上一副墨镜,超酷了。

    有钱人那套派头,他于家辉不陌生,也能效仿的来。他今晚要出现的地方,非是要这样打扮不可的,不然那些狗眼看人低的服务员是不会放自己进去的。

    他的鳄鱼皮大公文包里,可不是装的什么合同、文件、印章之类的东西,而是······事后会派上用场的重要东西。

    晚上十点多,他才出门,他已经踩好点了,今晚的林兴安必去的地方——

    就是陈阿曼开得那家“歌醉人间”ktv,他的常年包间及御用小姐,想当年也是他于家辉这个小角色经常涉足、认识的。

    这个“歌醉人间”,相当于林兴安的别宫,这里的服务员、保安都可以任由他差遣,所有人的眼睛也都盯着这个大金主,他在这里有绝对的安全,所以他的贴身保镖们一把他送到这里,都被他派出去另有差办。

    这,也成了于家辉下手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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